“酒”别重逢!二次酒驾必严惩!
2025-11-18 15:18:4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芷江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许敏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976

芷江融媒讯(通讯员 杨蕴嗣)11月13日晚间,芷江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芷江镇凯旋路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,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时,发现一辆湘N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杨某涉嫌酒驾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8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民警进一步核查驾驶人信息时发现,杨某此前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,此次系再次酒后驾车,属于“二次酒驾”。同时查明,杨某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芷江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杨某“二次酒驾”、无证驾驶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,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、罚款 1500 元的处罚决定。

交警提示:一次酒驾被处罚后都会被记录在案,无论相隔多久,都属于“再次酒驾”,后果相当严重。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,拒绝酒驾醉驾,平安回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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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芷江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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